Loading
;

使用条款

欢迎阁下使用美心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美心食品”)www.simplylife.com.hk 网站(下称“本网站”)。请仔细阅读本网站的使用条款(下称“使用条款”)。鉴于阁下对本网站的使用意味着阁下已接受以下条款,故如阁下不想接受下列条款的约束,请勿使用本网站。


美心食品保留权利可随时更新及更改本网站内容,并有权单方面修改使用条款而不另作通知。阁下应定期浏览本网站,以了解对阁下具有约束力的使用条款是否有所修改。在此,“阁下”和“使用者”乃指以任何理由或目的进入本网站之所有个别人士及/或实体。


1. 服务内容
本网站提供公司简介、最新消息、餐目、分店位置、人材招募及联络美心食品的方法。

2. 使用条件
本网站所包含的资讯仅供参考及互动之用,只为个人使用而不能作任何商业使用。阁下不可进行,亦不可容许第三者以阁下名义于本网站进行:
(i) 复制并将复制本加以分发;
(ii) 以任何方式散布、公布、传播、修订、展示、销售其内容或产品;
(iii) 试图复制、重建、修改、修饰、进行逆向工程、分拆、反编码、传输、交换或翻译;或
(iv) 从其中创造衍生性作品或对之加以利用。

阁下谨此同意就阁下对本网站之任何材料的任何可能未经授权的使用向美心食品作出弥偿,为美心食品进行抗辩并使美心食品不受其之影响。阁下谨此承认对本网站内容未经授权的使用可能给美心食品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故若发生未经授权的使用,美心食品有权在可能获得的任何普通法下或衡平法下的其他救济之外申请禁制令。

3.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当阁下使用本网站或/及登记成为会员,阁下可能须向美心食品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的姓名、性别、年龄群组、联络资料和电子邮件地址。阁下同意此等资料是阁下自愿向美心食品提供的。

若阁下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美心食品将无法向阁下提供或继续提供有关服务,或可能不容许或终止阁下进入本网站。阁下须向美心食品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为准确、属实、有效和完整的。否则,美心食品有权在阁下不获知会的情况下取消阁下的会员登记及资格或/及拒绝阁下于现时或将来使用本网站及其提供之服务。有关个人资料收集,详情请参阅美心食品的 私隐政策及声明


4. 促销活动
美心食品将不时在本网站上进行促销活动。如有关促销活动涉及赚取或累积积分或其他奖赏,则应以美心食品根据其纪录所确定的积分点数为最终决定,阁下对美心食品之最终决定不得异议。


5. 未成年人士
如阁下未满十八岁,或在现行法律下被视为未成年,或无能力缔结合同,或不能承担法律责任,而使用本网站将引起任何法律义务或责任时,阁下不可提供使用条款所述之个人资料及不允许使用本网站。如果阁下希望浏览和进入本网站,有关使用条款之含义及其引致之后果,阁下必须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美心食品假设本网站的所有使用者都已达法定年龄。美心食品没有义务核实阁下的年龄,但如果发现本网站的任何使用者未达法定年龄,美心食品保留向此等使用者或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行动的权利,包括取消阁下会员登记的权利及终止阁下进入本网站。


10. 材料的使用
本网站的内容,如文字、图形、图像、音乐、标识、图标按钮、链路、HTML编码、商标、软件和其他材料,以及本网站所有材料的汇集(指收集、安排和汇编)(以下统称“材料”)均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他适用法律的保护。所有材料和材料的汇集均属美心食品或美心食品的网站内容供应商或客户的专有财产。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任何材料将违反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其他适用法律。未经美心食品事先书面同意,阁下不得为任何公共或商业目的销售或更改材料,或者复制、重制、再版、上载、下载、登载、传送、显示、公开执行或以任何方式发送材料,或将材料存储于检索系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材料。


11. 网站的合法用途
阁下只可使用本网站作合法用途,不可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或侵犯本网站上其他使用者之私隐以获取其身份或任何个人资料;或破坏本网站、物料或/及商品之任何部分。阁下有责任判断是否作出上述之侵权行为。

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窜改任何材料或商品,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本网站的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传输软件病毒,或者传输专门用来中断、干扰或改变本网站运营的任何计算机代码或消息。阁下亦不得利用网站或其他方式收集本网站其他使用者的资料。


在没有美心食品明确的许可下,本网站或其任何部分均不得翻版、复制、翻印、售卖、转售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本网站作商业用途。


12. 免责条款
本网站的材料可能不正确或存有排印上的错误。美心食品不承认任何默示性和非明示性的保证、并且不保证本网站或素材的正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或及时性。美心食品对其他网站的内容以及本网站上登载的或与本网站连接的任何事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谬见、错误、遗漏、侵权、毁谤、谎言、或者其他可能是犯法或会引起权利主张或投诉的材料或遗漏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本网站和连结网站的材料的后果由阁下自负。该等网站可能随时或定期会有变动,请不时查阅有关的材料。


美心食品不保证以下事项:本网站目前或今后任何时候毫无错误,本网站及其服务器目前或今后任何时候没有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机能,任何缺陷会被纠正,或者本网站的运作是及时、安全和不会中断的。如果由于阁下使用该等网站材料,导致需要修理或更换设备或数据,美心食品不负责任何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凡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或材料,或任何执行失败、错误、遗漏、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送的延误、计算机病毒、通信线路失灵、线上通信的拦截、软件或硬体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数据或相容性问题)、偷窃、网站的破坏或改变所引起的,无论是因使用本网站或向本网站上载或从本网站下载或出版数据、文字、图像或其他材料或资料而直接或间接造成的违约、侵权行为、疏忽或任何其他因素所引起的任何种类损害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意外损害、间接损害、利润的损失、或者因失去数据或业务被中断所造成的损害),且无论美心食品是否已被告知此种损害的可能性,美心食品或在本网站上提及的任何第三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13. 赔偿
如因阁下涉及违反使用条款的行为或不合法行为而引起任何的一切索赔、程式、损害赔偿、伤害、债务、损失、费用和开支(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开支),阁下同意向美心食品及其子公司、相关公司、关联公司、高级职员、代理商、共同品牌所有人或其他合伙人及雇员作出补偿,为其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


14. 协议阐释
条文的标题和例子仅供参考,以帮助明白本使用条款,并不构成条文的定义,或限制条文的适用范围。


15. 未弃权
若美心食品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下的权利或权力,在任何情况下无损亦不表示美心食品放弃其任何权利或权力。


16. 转让
美心食品有权转让本协议下美心食品的权利和义务。阁下无权转让本协议下阁下的权利和义务。


17. 可分割性
本使用条款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规定、或在任何情况下引用本条款和条件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规定,若在任何方面因任何原因被裁定为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该条款或条件在任何其他方面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以及本条款和条件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执行性,在任何方面均不受损。


18. 适用法律
本使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法律解释,且受香港法律管辖。阁下同意将美心食品与阁下之任何纠纷、争议或索偿交由香港法庭审理。


19. 联络方法

阁下如希望就本网站或本程式或本使用条款的事宜联络美心食品,请将阁下的要求以电邮或书面方式寄送到下列地址:


电邮地址:pr@maxims.com.hk

地址: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

香港九龙长沙湾长顺街17号美心集团中心18楼

©美心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31日

;